一、需提交材料清单
1.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、《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表》(见附件一)、《对外投资企业境外安全负责人联络表》(见附件二);
注:均需原件并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章。
2.境外企业(机构)批准证书复印件(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章);
3.境外企业在美注册文件复印件(即Certificate of Filing/Formation,一般由州务卿签字);
4.境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情况介绍(包括境内投资主体情况、境外企业主要业务和经营范围、赴美投资主要目的及计划等)。
二、提示:为便利登记,请提前将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我室邮箱(chicago@mofcom.gov.cn),待我室初核后,再按要求提交原件办理登记。